教育局表示,學習評量目的應為了解學生學習成效及困難,並依此進行後續輔導,教師應以教學專業原則進行命題;這位教師的命題方式已明顯產生測驗偏見(Test Bias),以偏頗的政治立場影響學生價值判斷。
此外,該教師命題刻意規避學校審題機制,在考試前一日才將考題交由學校人員印製考卷,學校已決議該爭議題項不予計分,並將召開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討論後續懲處事宜,以維護學生學習權益。(5/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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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54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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