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環境教育獎獎勵辦法」獎勵項目分為民營事業、學校、機關構(含機關、公營事業機構或政府捐助基金累積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財團法人)、團體、社區及個人等6組,期望針對不同對象獎勵,鼓勵各民間企業、政府機關(構)等共同推動環境教育,擴大參與層面。其中社區及團體獲特優獎項者除了頒給獎座外,還可以獲得100萬元獎金,個人獲得特優獎項也有10萬元獎金。
為發掘與鼓勵推動環境教育工作績效優良者,環保局配合「國家環境教育獎獎勵辦法」訂定第4屆國家環境教育獎臺中市初審獎勵辦法,自即日起至6月30日前受理地方初審報名作業,初審結果將於10月公布,績優者將推薦代表臺中市參加環保署舉辦全國複審及決審,角逐全國特優奪獎金。
此外,環保局為鼓勵推動環境教育夥伴踴躍報名參選,額外加碼獎勵,每組初審第1名,不僅可代表本市參加環保署複審資格,亦可獲得新臺幣1萬元整獎勵金。
環保局自即日起至6月30日前(郵戳為憑)接受第4屆國家環境教育獎地方初審報名作業,有意報名參選民眾請及早向環保局報名(收件地址:40301臺中市西區民權路99號;收件人: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綜合計畫科王小姐收),詳情請洽環保署國家環境教育獎官方網站(http://eeis.epa.gov.tw/eeaward/)或環保局網站;如有活動相關問題,請洽承辦單位臺中科技大學04-2219-5427林小姐,也可洽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04-2227-6011轉66136王小姐。(5/22*3)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環保局綜合規劃科王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66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