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大樓附屬平面層停車場自6月1日起調整停車費率,機關上班日原汽車收費費率依「臺中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自治條例暨臺中市公有停車場累進及折扣優惠收費辦法」,自7時至22時採甲類計時費率累進計費,交通局經綜合考量後,將累進計費時段限縮為7時至18時止,18時以後因已過民眾洽公時段,為減少民眾停車費支出,故18時至22時調整為一般費率(每半小時10元計費),以節省民眾荷包。
機車平面層停車區部分,機關上班日7時至18時,每日計次收費,每次20元,停車前30分鐘離場免收停車費;機關上班日18時至22時及星期六、日暨國定例假日自7時至22時止,收費採計次收費,每次20元。
如有任何停車疑義,請洽台中市停車管理處鐘小姐,04-22258160、04-22258029。(5/29*3)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停車管理處 鐘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61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