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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寵物登記 幫走失毛小孩找到回家路

家裡的「毛小孩」做寵物登記了嗎?寵物登記除了給毛小孩一個身分,萬一寵物走散,還能幫牠們儘快回到溫暖的家;台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呼籲還沒有辦理寵物登記的飼主,趕快帶寵物到動物醫院做登記,市府也會不定期稽查,未辦理犬隻寵物登記且經勸導後未改善者,將處以罰鍰。
動保處表示,依據動物保護法第19條規定,飼主應為犬隻植入晶片辦理寵物登記,未辦理寵物登記且經勸導後未改善者,可處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市府已成立聯合稽查小組,每週不定期到公園綠地等公共場所進行稽查,若家裡狗狗還沒有辦理寵物登記,請趕快帶至動物醫院植入晶片做寵物登記。
動保處提醒,若拾獲犬貓,請儘快帶至動保處、動物之家或動物醫院掃瞄是否植入晶片,以便立刻聯絡飼主;另外,棄養動物除了可依動物保護法規定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外,未來都不得再飼養犬隻,請市民切勿任意棄養犬貓,以免受罰。
台中市目前共有165間委辦寵物登記動物醫院,相關資訊可至下列網址:http://www.animal.taichung.gov.tw/lp.asp?CtNode=6520&CtUnit=1692&BaseDSD=7&mp=119020 查詢。(6/1*13)

聯絡人:台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動物保護組

聯絡電話:04-23869420

  • 市府分類: 動物保育
  • 發布日期: 2015-06-01
  • 點閱次數: 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