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交通局表示,坪林森林公園環園道路附設停車空間及附設停車場,自6月13日起,每星期六、日10時至20時止,將實施停車收費管理,汽車停車計費單位以三十分鐘計算,每三十分鐘10元,未滿三十分鐘者,以三十分鐘計算(大型車輛加倍計收);機車則每日計次收費,每次20元。
停車收費方式以掌上型電腦(PDA)開立停車繳費通知單,停車日起30日內(繳費期限)持繳費通知單,可至全國統一、全家、來來(OK)、萊爾富、美廉社等五家便利超商門市繳費,或至交通局辦公大樓一樓服務櫃台(西區民權路101號)、台灣大道市政大樓一樓文心樓聯合服務中心交通局櫃台(西屯區台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1樓)、陽明市政大樓地下一樓交通局櫃台(豐原區陽明街36號地下一樓),受理繳費時間為每日8時至17時30分。
另外,民眾也可至「全國繳費網」使用晶片金融卡進行線上繳費(https://ebill.ba.org.tw/),如有任何停車疑義,可向台中市停車管理處洽詢,電話:04-22258160、04-22258029。(6/2*3)
聯絡人:台中市停車管理處 鐘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61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