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議會今(17)日進行104年度第一次追加減預算案都發建設水利委員會聯席審查。市議員何敏誠肯定市府宣示拆除違建的決心,但建議拆除違建預算應儘量在本預算編列。
市議員曾朝榮指出,台中市有許多中小企業需要搬遷,但目前所能提供的用地仍然不夠,如直接拆除恐影響業者生計,市府應有全盤規劃。
市議員楊永昌、陳政顯強調,拆除違建應以危害公共安全為優先,例如侵占公地營業使用、八大行業等,要求都發局在二讀會前提交優先拆除順序。
市議員劉士州、段緯宇則支持刪除這筆預算,擔心預算用處不明確。
都發局長王俊傑表示,拆除違建經費過去40%用於拆除違章、30%用於災害緊急應變、30%用於專案維護公共安全,但去年僅通過500萬元拆除違建經費,已屬不足,截至5月底已用掉約300萬元,有追加必要。
此外,近來違建公安事件頻傳,今年下半年起市府調整執行方案,將優先拆除大型、整棟、八大行業等危害公共安全且高使用強度的違建,由於這些違建較複雜,拆除成本高,因此追加600萬元預算,如被全數刪除,後續業務經費將不足。
王局長強調,市長林佳龍已指示都發局與經發局尋找新的工業區用地,原則上以公有地為主,解決工業使用土地缺乏的問題;此外,市府拆除違建均有一定準則,今年1月1日起新增違建即報即拆,其他既有違建牽涉安全部分,則按都發局既定程序,以影響公共安全優先處理。
王局長也舉例指出,今年初大里區有一間工廠因為沒有消防通道,起火後延燒至旁邊9間工廠,市府拆除違建是以安全為考量,盼讓市民生活在安全的城市。(6/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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