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稅務局表示,若民眾以現金到金融機構或便利商店繳納稅款,代收業者會在繳款書上蓋章證明已收受稅款,並還給民眾保留作為繳納證明,因此將不會再收到地方稅務局寄發的證明單。
地方稅務局進一步表示,繳納證明單已委由郵局在6月17日寄送,民眾若未收到,可使用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至google play商店下載「中稅e把照」APP,利用線上申請補發;如有問題可上該局網站(http://www.tax.taichung.gov.tw)查閱,或就近至該局所屬各分局服務櫃台洽詢,或電洽0800-086969或04-22585000按1轉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服務。(6/22*11)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李先生
聯絡電話:04-22585000分機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