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長洪正中表示,日前在資源回收場的綜合貨區,有機械不慎與地上2顆電池摩擦而產生火苗,幸好及時發現,並未釀成火災。為確保資源回收場安全,籲請民眾務必將電池另外收集存放,不要與一般垃圾混丟,並交付回收車隨車人員放入車上電池回收筒中。
洪局長也說,去(103)年台中市電池回收量約595公噸,市民除將電池交付回收車外,也可參加回收40顆電池,兌換「就是肥」肥料1包(500克/包)等回收物兌換宣導品活動,或送到住家附近的超市、量販店、連鎖超商、連鎖藥妝店、無線通訊器材行、攝影器材行等設有廢乾電池回收筒的地點回收,千萬不要與其他回收物混在一起回收。
洪局長指出,民眾排出廢棄物時要分一般垃圾、資源和廚餘,而可回收的資源物也要依它的性質分類後排出,才能做資源有效再利用;環保局推動資源回收居家分9類:紙類(鋪平成一梱)、玻璃類(易破損,直接交付隨車人員)、衣物(清洗乾淨成一袋)、四機一腦(指電視機、冷(暖)氣機、洗衣機、冰箱及電腦)、綜合類(指瓶瓶罐罐的容器)、電池(體積小具有害性,集中回收後直接交付隨車人員)、照明光源(易破損具有害性,直接交付隨車人員)、蓬鬆較低價的塑膠袋(大袋裝小袋成一袋)和保麗龍(易碎裂,裝成一袋)等9類,請民眾特別配合。(6/24*3)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廢管科廖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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