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建設局邀請台中市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及建設公司對話,提出「人行道2+4」原則街廓規劃的藍圖建議,其中「2」為2公尺既有人行道,「4」為4公尺建築退縮空間,建案可透過市府都市設計審議及人行道認養機制,由建設公司認養建築基地外的公有人行道,並於建築設計時一併完整規劃基地的退縮空間,可結合都市設計審議成果及地區特色,達成建築量體與整體周遭環境規劃,融合都市景觀,獲得與會單位支持與期許。
建設局指出,將優先擇定市政特區內包括惠中路一段、惠中一街、惠中五街、惠中六街、惠中七街、河南路三段、朝富路、市政北一及二路、市政路等9處通行狀況不良的人行道辦理,逐步改善人行空間缺乏整體規劃的情形。
另於人行道獲得認養後,建設局也將針對容易破壞人行道的樹種,以一換一的方式移補植,解決行道樹浮根的問題,並順接整平相鄰的人行空間,以達到整體6公尺人行空間的需求。
建設局表示,藉由建商與市府的合作與努力下,人行道除可獲得美化外,甚至達到進一步整合及串聯,完成以人為本的人行道長期改善目標,打造優質的生活環境品質。(6/2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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