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指出,稽查人員於10日至該店現場進行查核,該店作業區冷凍庫溫度、員工體檢、環境衛生皆合格;但食材放置地面,且未設專區收貨驗收,衛生局針對這些不合格項目當場開立限期改善單,責令業者務必完成改善,確保食材安全;稽查人員23日再次派員前往稽查,上述缺失已改善、複查也合格。
衛生局呼籲業者,落實自主管理責任,符合食品安全規範,以維護商譽及市民用餐安全。(6/26*16)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衛生局施先生
聯絡電話:04-25265394分機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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