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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團關切重劃爭議 市府:一定面積以上回歸公辦 讓民眾安心

針對民間團體向台中市議會提陳情案,希望市府從制度面改善重劃爭議一事。地政局長張治祥表示,以往較有爭議的多為自辦重劃,但市長林佳龍已明定未來將以公辦為主,市府也將廣泛聽取民意,研議一套自辦重劃的審查標準,一定面積以上的重劃案都將回歸公辦,希望將重劃爭議降至最低;而包括平均地權條例、市地重劃實施辦法等中央法規對相關事項已有清楚規範,而地方政府在執行面上也有討論空間,因此再訂自治條例應無太大實益。
台中城市發展田調團今年三月向市議會提出制訂台中市地重劃自治條例、增訂市地重劃居民急難救助辦法、平均地權基金提撥成立救濟基金等三項人民請願案,於6月29日獲市議會通過,交由市府研究辦理。今(1)日田調團於市議會舉行記者會,再度說明這些訴求,希望從制度面改善市地重劃爭議。
對此,市府地政局長張治祥表示,市長林佳龍也希望市地重劃應避免糾紛,考量以往多為自辦重劃案較容易有弊端,林市長已宣示未來台中市地重劃將以公辦為主,由市府以公正客觀的立場,為民眾謀取最大的福祉,也保障既有土地房屋等財產的應有權益,讓民眾安心。因此,市府將廣聽各地意見,周延考慮,研議一套自辦重劃的審查標準,一定面積以上的市地重劃將回歸公辦;而仍屬法律允許的自辦重劃,開發面積將不會太大,希望藉此做法讓爭議將至最低。
對於訂定台中市市地重劃自治條例的建議,張局長也說明,包括平均地權條例、市地重劃實施辦法等重劃相關規定,都是由中央訂定的法規,其中對重劃相關事項都有清楚規定,而地方政府在執行面上也保有一定的討論空間,因此,若再訂定自治條例,實際上應該沒有太大的優點。也因此,目前全國各縣市政府都沒有訂定相關自治條例。
有關增訂台中市市地重劃居民急難救助辦法,以及從平均地權基金中提撥成立救濟基金等建議。張局長也表示,市地重劃參與者通常就是地主或屋主,原本依法他們可按比例分配重劃後的土地,應無救濟問題。較有爭議的是類似違建戶、占用戶等產權有爭議的對象,平均地權基金使用範圍在平均地權條例施行細則中已有明文規定,若要用來救濟這類產權有爭議的對象,恐怕於法不符。
她建議,若從社會福利體系的規定來處理這樣的問題,較為妥當;或是利用平均地權基金每年的盈餘,繳回市庫後,研議是否編列一定比例於社會福利科目上,再據以救濟符合一定資格的產權爭議對象。(7/1*1)

聯絡人:張先生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15301

  • 市府分類: 土地建築
  • 發布日期: 2015-07-01
  • 點閱次數: 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