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長洪正中表示,消費者購買水果時,店家套在水果外層防碰撞的網狀編織PE發泡袋,回收價金偏低且占空間,無法於民間回收場變賣價金,以致於民眾普遍印象以為不回收,但其實台中市已將廢塑膠袋公告為一般廢棄物應回收項目(若含紙、鋁箔等複合材質或內容物未清除乾淨者不予回收),而PE發泡袋也可以併塑膠袋回收,台中市103年回收塑膠袋約2,153公噸。
洪局長提醒,民眾在回收水果網狀套袋時要注意清除內容物,和塑膠袋一起回收,使用大袋裝小袋方式,裝成一大袋後,交至社區學校等回收設施或環保局資源回收車,回收的廢塑膠袋可製成塑膠粒再生為塑膠製品。
目前環保局推動資源回收居家分9類和資源回收分級管理,希望推動社區普遍設置塑膠袋、保麗龍等低價的回收物設施,來方便住戶分類回收,環保局呼籲,「垃圾減量一起來,共同珍惜地球資源」。
「回收水果套袋您我皆行」回收套袋宣導活動將於7月9日9時至16時舉行,民眾只要持回收的30個網狀水果套袋即可至活動地點兌換宣導品1份(每人限兌1份),數量有限兌完為止;如有需要水果套袋的小農,也可於7月10日9時至12時至環保局及各區清潔隊免費索取。(7/2*3)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環保局廢管科張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66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