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表示,東勢、石岡及新社區游泳池採勞務委外,均為同一廠商得標,依契約規定,廠商須備有符合規定的相關證照及專業能力,履約期間證照及更新時程由廠商依規定執行及更換,由於履約廠商無法提供「足額」且「合格」的救生員確保水域安全,而且適逢暑假期間,市府以學子及泳客安全為首要考量,要求不得開放,避免發生事故,同時不排除解除契約,重新辦理招標。
市府體育處表示,將於明(6)日邀集區公所、承攬廠商及其他優良廠商,研議透過救生員適當調度的方式,於確定游泳池有足額且符合資格的救生人員後,儘速開放供民眾使用,另外,也將全面檢視公立游泳池救生員數量、證照期限等安全維護條件是否符合規定,全力防範類此個案再次發生。
此外,教育局也會加強山城地區各校的游泳安全宣導,要求學生不得至野溪戲水,另請相關單位針對管制或其他危險水域加強巡檢及防範。(7/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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