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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發展低碳城市自治條例修正草案 7/8公聽會

為響應國際環保精神,台中市政府去年公布實施「台中市發展低碳城市自治條例」,盼共同打造環境永續低碳城市;今年再修正名稱為「台中市發展低碳韌性城市自治條例」並增加相關條例,修正草案8日將於台灣大道市政大樓4樓集會堂辦理公聽會,市府歡迎民眾踴躍參與。
環保局表示,中市府以打造「生活首都」為永續發展願景,兼具韌性及低碳的特性為打造生活首都重要條件之一;中市府修正「台中市發展低碳城市自治條例」為「台中市發展低碳韌性城市自治條例」,此次共計修正法規名稱、修正18條條文,並增加7條條文,全文共計8章、60條。
修正草案公告及詳細條文內容可至台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網站「環保新聞-重要公告」(網址:http://www.epb.taichung.gov.tw/News/bulletin_detail.asp?id=10725)查詢,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發布次日起7日內提供意見(傳真號碼:04-22542062),本條例另將於7月8日下午14時30分於台灣大道市政大樓4樓集會堂辦理公聽會,廣納各方建言。(7/6*3)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環保局空噪科陳先生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66255

  • 市府分類: 環保綠化,宣導活動
  • 發布日期: 2015-07-06
  • 點閱次數: 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