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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中央政策不再補助再生稻 中市府加碼補助鼓勵農民二期轉作適合作物

為提昇國產稻米品質及市場競爭力,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自去年起不再收購再生稻做為公糧,同時並請地方政府輔導農民改種其他適當作物,以涵養土地;對此,台中市政府動用第二預備金推出「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配套獎勵措施,今年起配合中央政策不再補助再生稻,但於二期耕作期間輔導農民轉作適合的作物,有別於其他縣市今年不補助,並推出「加碼獎勵」鼓勵農地活化、種非基因改造作物與綠肥作物,希望幫農民解決問題。
中市府已將相關補助措施公告於各區,內容包括:農地休耕種植景觀、綠肥作物,農糧署補助每公頃4萬5,000元,中市府加碼獎勵1萬元;農地翻耕(不種植綠肥),農糧署補助每公頃3萬4,000元,中市府加碼獎勵5,000元;農地轉作進口替代作物,農糧署補助每公頃2萬4,000元至4萬5,000元,中市府加碼獎勵1萬元。
市府農業局表示,自103年起,農民以再生栽培所收穫的稻穀,即俗稱的再生稻,行政院農委會不再同意收購為公糧,同時也請地方政府輔導農民改種其他適合的作物或綠肥作物,希望讓土地獲得涵養。
市府農業局也聯絡其他縣市政府,像是台南市、彰化縣、雲林縣及苗栗縣等縣市,都表示今年度將不再補助再生稻;因此,為配合中央政策,中市府今年度二期作將輔導農民轉作適栽作物,推動「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針對一期種稻,並願意配合調整,二期轉作適栽作物農民進行「加碼獎勵」。
此外,行政院農委會日前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進行「針對農業綠色補貼、對地補貼之推動現況及未來規劃」專案報告中表示,每年國內稻米生產量加上加入WTO每年進口量高達224.5萬公噸,為因應農產品貿易自由化的壓力,必須調整國產稻穀數量並提升品質;於是規劃將從105年到107年,公糧每年收購量自40萬公噸減少為10萬公噸,估計將減少3萬公頃稻米耕種面積,逐步將中部以北沿海地區二期稻作區域,調整為稻作單期生產,二期則轉作其他作物,逐步達到台灣稻米的供需平衡。
農業局表示,103年二期再生稻加碼補助支出高達5570萬9879元,但104年並未編列相關經費,為照顧農民,中市府將動用第二預備金2000萬元支應,幫助農民解決問題。如有任何補助相關問題,可向農業局作物生產科洽詢,電話04-22289111分機56104吳先生。(7/7*3)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農業局作物生產科 吳先生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56104

  • 市府分類: 經濟發展,農業發展
  • 發布日期: 2015-07-07
  • 點閱次數: 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