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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幼兒學前教育補助與托育一條龍 整合性開放申請

台中市政府今年推動「托育一條龍」政策,原住民事務委員會表示,因「原住民幼兒學前教育補助」及「托育一條龍」政策皆為幼兒學前教育補助,但並非擇一請領或雙向請領,而是整合性辦理,提醒家長注意。
原民會說明,「原住民幼兒學前教育補助」為原民會專款專用的計畫補助,補助對象需具原住民身分,年滿3足歲至4足歲的原住民幼兒(即中小班),無設籍限制;就讀本市立案公立幼兒園每學期補助8,500元,私立幼兒園每學期補助1萬元。
為配合教育局推動「托育一條龍」政策,就讀本市公私立中小班原住民幼兒,需先依身分別向原委會申請補助經費,符合「托育一條龍」政策者(幼兒與監護人一方須同時設籍本市),如有差額需補足者,則由教育局於「全國幼兒園幼生管理系統」平台勾稽審核後另行撥付。
原民會指出,有關於年滿2足歲未滿3歲者(即幼幼班)及年滿5足歲未滿6歲者(即大班)的原住民幼兒,則一律申請教育局「托育一條龍」政策及教育部「免學費補助」經費。(7/10*3)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黃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50111

  • 市府分類: 教育文化,宣導活動,原住民事務
  • 發布日期: 2015-07-10
  • 點閱次數: 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