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人事處副處長陳杉根說明,台中市幅員遼闊,各地天候狀況差異甚大,因此市府依據《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特別授權和平及新社兩區,可因地制宜自行宣布是否停班或停課。
陳副處長指出,該作業辦法中規定,台中市山區24小時內降雨量超過200毫米且有致災之虞,達停班停課標準;而依據中央氣象局資料,和平區降雨量為24小時內200~400毫米,符合標準。
林區長進一步說明,和平山區午後已出現飄雨現象,而山區雨勢經常來得又大又急,為了讓學童都能安全回家,因此決定提前停課讓學童先行返家;此外,如有學童因家長無法接送而不能立刻回家,學校也會派員留守陪伴,直到家長前來為止,讓學童都能安全回家。(7/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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