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新聞局長卓冠廷表示,市府在寒暑假均會辦理電影院公安聯合稽查,也會進行不定期臨場查驗,查驗重點在電影分級落實執行情形,除現場查察外,如有民眾提供具體證據,仍會按實際情形開罰;他也呼籲消費者應依電影分級年齡規定入場觀影,以維護兒童及青少年身心健康。
新聞局強調,未符年齡規定的兒童及青少年不能進入影廳觀影,為杜絕業者為營利而忽視電影分級規定,市府將會持續辦理電影院臨場查驗,如確有查獲相關違規事證,將依法開罰;而為有效執行電影片分級制度,如有確認觀眾之年齡、條件必要者,業者得要求觀眾出示證明,希望民眾配合查驗。
依電影分級規定,限制級電影未滿18歲不得觀賞;輔導級電影未滿12歲之兒童不得觀賞;保護級電影未滿6歲之兒童不得觀賞,6歲以上未滿12歲之兒童須由父母、師長或成年親友陪伴輔導觀賞。(7/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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