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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住宅補貼即日起至8月28日受理申請 每戶每月最高4,000元

為減輕民眾居住的經濟負擔,台中市政府配合內政部營建署辦理「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包括房屋租金、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等3項住宅相關補貼,今年度從即日起至8月28日受理申請。在市府積極爭取下,104年租金補貼共有約6,967戶的名額,每戶每月最高可補助4,000元,補貼期限最長12個月。
都市發展局表示,在市府積極爭取下,今年度「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台中市的租金補貼共有6,967戶的名額,其中包含中央核定4,017戶、市府配合中央經費補助1,721戶以及本市增額補助戶數估計約1,229戶,每戶每月最高補助金額4,000元(以實際租金金額核計),補貼期限最長為12個月;另加上社會局有關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單親家庭及弱勢婦女相關補助,以及原民會中低收入戶原住民住宅租金補助,計約有3,920戶,總計今年台中市將有一萬多戶可享有租金補貼。
都發局進一步說明,因補助名額有限,如申請時因最低評分相同,導致超過當年度公告補助戶數時,市府以公開、公平及公正的方式辦理抽籤,並依結果發給中籤戶租金補貼核定函、自建或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證明。
欲申辦市民請於期限內向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住宅管理科(地址:台中市西區民權路99-1號)提出申請,洽詢電話:22289111轉64601~64605,或請至內政部營建署網站http://pip.moi.gov.tw/V2/B/SCRB0107.aspx下載相關申請書件。(7/21*12)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住宅管理科

聯絡電話:22289111分機64601

  • 市府分類: 都市發展
  • 發布日期: 2015-07-21
  • 點閱次數: 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