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於101年公布「人民觀審試行條例草案」,期盼藉由經一定程序選出的人民擔任觀審員,針對一些重罪案件,全程參與第一審法院審判程序,並可提出意見供法官判決參考,目的在於建立清明法官、親民審判的審判新制,進而提升人民對於司法的信賴與尊重。
市長林佳龍表示,人民參與審判是主權在民的體現,在許多先進民主國家已施行多年,對於台中地方法院主動爭取成為人民觀審新制的試辦法院,市府除表達高度肯定外,更積極協助提供備選觀審員名冊。此次所需備選觀審員共1,000名,其中500名將由民政局自設籍距台中地方法院較近的東區、西區、南區、北區、中區居民中隨機抽選,另保留500名開放本市市民志願報名成為觀審員。
法制局長陳朝建表示,只要設籍居住台中市滿4個月以上、年滿23歲的國民,具有高中(職)以上學歷,都可以加入備選觀審員行列,經法院審核符合法定要件成為觀審員後,可在法庭上與法官一同審理犯罪事實,並就事實認定、法律適用及量刑提出意見供法官判決參考。
法制局表示,台中地方法院訂於今年12月10及11日辦理模擬觀審案件之選任觀審員、審理程序及研討會,此外,經法院抽選為候選觀審員並參與選任程序者,或當選為觀審員且全程參與審判者,均可領取日旅費(12月10日參與選任程序500元、12月11日參與審判暨座談會2,000元),歡迎有意願的民眾前往市府網站線上登記網址(https://goo.gl/obvHei) 線上登記或郵寄報名表,也可至司法院人民觀審網站(http://www.judicial.gov.tw/Guan-Shen/)瞭解更多詳細內容。(7/24*12)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法制局袁編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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