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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補助影視業者台中取景拍片 27日起開始徵件

為行銷城市形象並鼓勵影視業者來台中拍片取景,市府新聞局今年共編列3000萬元預算,補助影視業者拍片。下週起開放第二次徵件,申請日期自7月27日起至8月10日止,各種類型影片均能申請補助,包含電影劇情片、電視連續劇、紀錄片、電視電影、動畫等,新聞局歡迎影視業者踴躍申請。
新聞局指出,台中近年補助了藝術與商業票房兼具的「少年PI的奇幻漂流」,與國際大導演李安共享奧斯卡金像獎的榮譽,並與知名導演蔡明亮結下緣分,其作品「郊遊」主場景即在台中舊糖廠拍攝完成。其他膾炙人口的好片,如電視連續劇「親愛的,我愛上別人了」、「愛的生存之道」、電影「KANO」、「痞子英雄2」,以及近期上映的「風中家族」等,也都在台中市留下美麗的影像。
由於台中幅員遼闊,可供拍片場景及資源相當豐富且多元;加上氣候晴朗溫暖,相較於北部、南部,更是適合拍片。新聞局希望透過影視作品與城市行銷之結合,加強城市行銷,並持續提供協助拍片,形塑友善影視環境。
新聞局表示,有意申請補助的影視業者,須填具申請書、製作企劃書、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外國電影片製作業者應檢附核准來台製作電影片之證明文件)、影片劇本、影片中台中元素及城市意象的呈現、影片公開播映及發行計畫、過去實績說明、對台中市城市意象推廣的效益評估及回饋計畫,並請於104年8月10日下午5時30分前遞件送達台中市政府新聞局新聞行政科,逾期恕不受理。
這次的補助案將委由台中市政府影視委員進行二階段審查,第一階段審核通過者,才會送影視委員會進行第二階段審查;補助對象及額度則於第二階段審查後才核定,相關申請辦法詳見新聞局網站(http://www.news.taichung.gov.tw)影視補助及協拍專區「台中市政府新聞局104年度第二次補助影視業者拍片取景申請須知」,或逕洽新聞局新聞行政科鄞先生(04-2228-9111分機15113)。(7/24*6)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新聞局鄞先生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15113

  • 市府分類: 文化藝術,宣導活動
  • 發布日期: 2015-07-24
  • 點閱次數: 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