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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把為非法旅館當老闆 中區國稅局查證後致歉並更正

有關媒體報導台中市政府與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誤把為非法旅館(日租套房)房客柯小姐當成老闆,並互推責任一事。市府觀光旅遊局澄清,市府為非法旅館(日租套房)稽查記錄表以公文方式送交中區國稅局臺中分局,清楚註明柯小姐為房客。國稅局臺中分局事後查證,也發現先前同仁處理有誤,已立即向柯小姐致歉並發函更正。
觀光旅遊局表示,市府今年6月27日前往某為非法旅館(日租套房)稽查,並將稽查記錄表以公文行文給中區國稅局臺中分局,稽查記錄表稽查欄位市府清楚註明柯小姐為房客,因此不了解為何中區分局會誤認柯小姐為經營人,並且發函通知柯小姐7日內辦理公司登記。
觀光旅遊局強調,根據報載,中區國稅局臺中分局也已澄清,事後查證發現同仁處理有誤,該局已於7月16日發函柯小姐澄清,由於柯並非為非法旅館(日租套房)負責人,因此撤回公司登記催辦函。而此疏失並非由市府造成,因此並無所謂互推責任情形。(7/27*8)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聯絡電話:04-22289111

  • 市府分類: 休閒旅遊
  • 發布日期: 2015-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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