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勞工局於中區第一廣場商店街,查獲某電子街老闆僱用1名工作許可逾期的外籍學生假日打工,該老闆因未確實查核這名員工的工作許可證有效合法期間,就予以聘僱,雇主及員工雙方都違反就業服務法規定,市府必須依法裁罰。
勞工局呼籲,外籍學生如欲在台工作務必依法申請工作許可,雇主如僱用外籍學生應確實查核員工身分,以免觸法。如有外籍學生打工相關問題,請電洽勞工局外勞事務科04-22289111分機35500;或洽詢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02-89956000。(7/28*7)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勞工局外勞事務科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35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