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市政新聞 > 歷史市政新聞(6個月以前)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中市補助弱勢勞工托育托老 托育最高5,000 托老最高7,000

為舒緩台中市勞工家庭與工作兩邊兼顧的壓力,勞工局推出「弱勢民眾就業或職訓期間家庭安置補助計畫」,除協助未滿12歲或國小以下的子女托育,每位受托者最高補助5,000元,並幫助領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礙手冊(證明)或65歲以上領有重大傷病卡的父母托養,每位受托者最高補助7,000元,最長補助6個月。
勞工局表示,只要具就業初期或參加公辦職訓事實(101年1月1日以後初次或再次就業,或參加公辦職訓於103年12月以後結訓),且設籍(或持居留證合法停留之外籍配偶)在台中市6個月以上,家庭總收入除以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超過2萬755元,且薪資占家庭總收入90%以上者,可於12月4日前提出補助申請。
勞工局長黃荷婷表示,今年已協助81個家庭解決托兒托老問題,讓勞工能在職場上穩定就業;因資源有限,申請人不得在同一時間重複申領其他政府托育或托養補助。
如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至台中市政府勞工局網站「首頁/獎補助及協助/弱勢勞工托兒托老補助」項下查詢,或洽詢04-22289111分機35409、35421。(7/29*7)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勞工局福利促進科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35421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勞工事務
  • 發布日期: 2015-07-29
  • 點閱次數: 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