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市府考量地緣與市民工作需要,凡是台中戶籍地或家長一方工作地點到彰化、南投及苗栗3縣,符合補助條件的就托幼兒園,距離10公里以內,也可申請補助。
教育局表示,為落實市長林佳龍「托育一條龍」政策,即日起台中市幼兒學前教育補助方案,將現行5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的補助對象向下延伸,凡設籍台中年齡2歲以上未滿5歲的幼兒,且父母有一方也設籍台中,就讀台中市公立幼兒園即可享免學費福利。
此外,上述條件的幼兒,如就讀台中市符合《幼兒就讀幼兒園補助辦法》第5條規定的私立幼兒園,則可獲得最高每年3萬元學費補助。若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家庭年所得低於70萬元者,另可視家庭所得級距申請雜費及代辦費補助,最高每年3萬元,市府盼能藉此減輕家長經濟負擔。
幼兒園104學年度第一學期補助款自9月1日起至10月15日受理申請,符合補助資格者可向幼兒園提出,由各園造冊及彙整申請表件後,向教育局申辦,經審核無誤,款項將撥付園所。有關補助款發放方式,幼兒園可採入園時直接提供學費減免服務,或是請家長預先繳納,待收到教育局補助款後,再轉發給家長,無論採行何種方式,幼兒園均應於繳費時向家長妥為說明。
教育局進一步表示,考量市民因地緣關係或工作需要,凡是在台中的戶籍地或父母、監護人一方工作地點到彰化、南投及苗栗縣3縣,符合補助條件的就托幼兒園,距離在10公里以內,也可申請補助。
教育局今年8月將邀集幼兒園召開學前教育補助說明會,宣導各項幼兒教育補助措施及申領程序,以便幼兒園可以主動向家長說明且快速協助家長申請,以免影響家長及幼兒權益。若民眾對於補助措施及申請方式仍有疑問,可逕向幼兒園了解,或教育局官方網站(http://www.tc.edu.tw/m/531)參閱常見問答及試算補助額度,也可電洽市民專線1999或04-22289111轉54401、54407詢問。(8/1*11)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教育局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5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