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光旅遊局表示,市府為避免溺水意外事件發生,除由各水域管理機關清查轄管水域,公告禁止或限制水域遊憩活動種類、範圍、時間與行為等事項,同時也利用各種管道向民眾宣導切勿前往危險水域戲水,並函請各機關學校加強宣導。
危險水域的共同特徵包括,海邊是潮差水位變化大、沙灘有潟湖、水位深淺不一;河流野溪則是水流端急、水溫低、岩石多、有多處小迴流區、水面平靜水下為深潭暗流等,易使民眾失去戒心而造成溺水意外事故。
觀光旅遊局表示,千萬不可前往危險水域從事任何戲水遊憩活動,應選擇安全且有合格救生員駐守的水域,避免溺水意外事件發生。
此外,觀光旅遊局今年3月起,邀集教育局、水利局、消防局、警察局、水利署第三河川局及當地區公所及里辦公處等相關單位,針對台中市12處主要危險水域,逐一進行循環式聯合稽查與勸導工作,以避免發生溺水事件。
如民眾違規且不聽勸導,仍執意在公告禁止區域從事水域活動,或不遵守水域管理機關公告禁止或限制的種類、範圍、時間及行為者,將依《發展觀光條例》第60條規定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如具營利性質者,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
台中市12處主要危險水域地點包括:1.太平區頭汴坑溪一江橋附近水域、頭汴坑溪蝙蝠洞附近水域、頭汴坑溪仙女瀑布附近水域、頭汴坑溪靠近護國清涼寺之中埔三、 四號橋下方水域。2.龍井區大肚溪(烏溪)出海口麗水漁港水域、臺中火力發電廠旁海岸水域、臺中港西碼頭水域。3.烏日區烏溪、貓羅溪及大里溪等水域。4.大肚區大肚溪(高速公路橋下)水域。5.東勢區東勢大橋上、下游之大甲溪水域。6.東勢區沙連溪觀瀛橋附近水域。7.東勢區大安溪大峽谷水域〈苗栗縣卓蘭鎮交界處〉。8.新社區及東勢區龍安橋、天福橋等附近之大甲溪水域。9.和平區谷關到麗陽段之大甲溪水域、谷關神駒谷溪底之大甲溪水域、天輪電廠下方之大甲溪水域。10.石岡區石區水壩集水區水域、石岡水壩上、下游之大甲溪水域。11.豐原區自埤豐橋經大甲溪鐵橋至后豐大橋下游500公尺處之大甲溪水域、軟埤仔溪水域自角潭路角潭橋起至豐原大道止、葫蘆墩圳水域自大甲溪取水口起至圓環北路止、八寶圳水域自大甲溪取水口起至三豐路止。12.大安區大安海水浴場。
觀光旅遊局表示,除市府公告限制開放範圍以外,凡有豎立警告牌的水域都不得從事水域遊憩活動。(8/1*11)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古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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