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局長王俊雄表示,福壽螺是水稻的天敵,以往市府補助農友購買農藥,但對農田生態並不友善,基於保育及確保農作安全,今年一期稻作採福壽螺防治計畫,不再補助農民購買農藥殺螺,鼓勵農民以撿拾福壽螺換取補助。
為了讓農民有適應期,自二期稻作起,農業局改採福壽螺收購、農藥補助雙管並行政策,其中福壽螺收購部分,北台中因較早插秧已結束收購,南台中仍持續進行,而農業補助則委請各區農會辦理。
農業局指出,農民請領農藥補助須具備農藥行購買證明,證明購買品項、資材及防治內容,並提供土地耕作證明,盼將補助款發給真正需要的農民身上,而非假農民。
有部分農友反應,領取補助申請門檻高,且承租戶必須向地主領取土地耕作證明。對此,農業局說明,在公糧收購清冊上的農民,在農會均已造冊,不需要額外提供土地耕作證明等農民證明資料;而出具農藥購買證明則為全國性法規,呼籲農友配合。
王局長強調,目前各先進國家都在推廣無毒農業,農業用藥是不得已的作法,且農藥行如同藥局,開立購買證明正如同處方箋,必須對症下藥、正確用藥,才能減少環境危害,也讓農民獲得保障。(8/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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