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指出,依強制執行法第98條規定,拍賣不動產,買受人自領得執行法院所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當天起,取得該不動產所有權,也就是自7月31日起,台中市政府已成為中台福座、榮美殿等建物的所有權人。
除了不動產,市府也於7月31日領得動產拍定證明書,第一花園公墓部份動產,包含受電設備、機電設備、消防逃生設備、佛像、銅爐、祭拜桌、辦公設備等,所有權都已歸市府所有。
市府已於8月3日通知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辦理房屋稅籍變更登記,並具狀向台中分署聲請不動產點交作業外,未來將更積極辦理後續清理、整頓的工作,以維護市民權利。
民政局也再次呼籲民眾,購買相關殯葬設施時,應先查明是否已合法啟用,切勿購買、投資不合法的殯葬設施,避免衍生消費糾紛;市府也將密切關注買受人的行為,未取得殯葬設施合法化、殯葬設施經營業身分前,不得販售、經營殯葬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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