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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災損 市府:可在30日內申請減免地方稅

蘇迪勒颱風帶來強風豪雨,對台中市造成部分災情,市府地方稅務局提醒受災民眾,災害發生起30日內,得依規定申請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及娛樂稅等地方稅減免。
地方稅務局指出,地方稅得依規申請減免的包括: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及娛樂稅等;其中,房屋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3成以上不及5成者,房屋稅減半徵收;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5成以上,必須修復始能使用者,免徵房屋稅。
地價稅部分,依土地稅減免規則第12條規定,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之土地,地價稅全免。
使用牌照稅部分,汽車、151cc以上機車因泡水受損,需修復始能使用,或因泡水受損無法再使用,向監理單位辦理報停或報廢手續者,檢具監理單位核發之證明文件,其使用牌照稅按實際使用日數計徵。
至於娛樂稅,查定課徵的娛樂業者因災害無法營業,申請准予扣除未營業的天數,可按比例核減當期娛樂稅。
地方稅務局提醒,台中市受災民眾請於災害發生起30日內,直接洽詢稅務局或所屬分局申請稅捐減免。
(8/8*14)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電話客服中心

聯絡電話:04-22585000分機1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便民服務
  • 發布日期: 2015-08-08
  • 點閱次數: 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