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局表示,部分民眾習慣採取矮化、截頂等方式修剪樹木,但過度修剪容易造成樹木衰弱,適度修剪才是可行方式,可使樹木維持良好樹型、促進通風,並降低病蟲害發生及強風危害;現行規定下,並無禁止土地所有權人、管理人或使用人「適當」修剪受保樹木,市府將持續加強宣導適當修剪觀念。
此外,農業局也將儘速研擬受保護樹木維護修剪樣態相關規範,以供各受保護樹木土地所有權人、管理者遵循參考。另農業局已訂定受保護樹木列管檢核表,將清查台中市已列管的受保護樹木所在地是否良好,以及是否有危及公共安全疑慮,並重新評估列管保護樹木的潛在風險。(8/11*13)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農業局 邱科長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56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