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說明,存局候領服務可指定自己方便提領的郵局名稱,向地方稅務局提出申請後,到指定郵局出示收件人身份證明文件、蓋章(或簽名),即可領取退稅支票。
由於存局候領收、寄雙方已做好約定,郵局將不再發送招領通知予收件人,請在存局候領次日起15天內前往領取,以免信件退回寄件人。而民眾如有特別需求,可向郵局申請展期存放至1個月,但郵局將收取逾期保管費。
地方稅務局建議,民眾可直接向地方稅務局申請約定「直撥」退稅,讓退稅款能夠直接存入個人帳戶,不但可避免白天家中無人可代收掛號信、導致信件遭退回的困擾,也可節省往返郵局招領郵件的時間,方便又快速。如有疑問,歡迎撥打地方稅務局服務電話(04)22585000按1轉接客服中心或0800-086969,將有專人服務。(8/25*11)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許先生
聯絡電話:04-22585000分機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