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計處表示,103年底台中市醫療院所計3,342家,較93年底增加415家,增幅14.18%;其中診所3,274家、增加418家,醫院68家、減少3家,呈現醫院大型化及診所普及化的趨勢。
在病床數方面,103年底台中市醫療院所病床數2萬626床,較93年底增加2,959床,增幅16.75%;其中醫院一般病床1萬3,048床最多、占63.26%,醫院特殊病床4,717床次之,占22.87%,兩者合占8成6。
就調查資料顯示,10年來醫療院所病床數增加16.75%,隨著診所數持續擴增,診所病床數增幅高達78.03%,是醫療院所病床數增加的主因;而主要提供住院醫療服務的醫療病床增幅13.10%,相對較小。另外,此次塵爆燒燙傷病患所需的醫院各種特殊病床也成長了4.29%。
主計處指出,103年底台中市醫療院所執業醫事人員數計2萬9,634人,較93年底增加7,902人,增幅36.36%;其中護理人員1萬5,172人最多、占51.20%,10年來增34.02%,醫師數8,639人次之、占29.15%,10年來增30.01%,藥事人員數2,331人再次之、占7.87%,10年來增29.28%。
與各縣市相較,103年底台中市醫療院所數及醫師數,名列全台第2;醫療院所病床數及醫療院所執業醫事人員數,全台排名第3。
主計處說明,台中市平均每位執業醫事人員服務91.78人,排名全台第5低;其中,平均每位醫師服務人數為314.83人、排名第3低,每位護理人員服務人數為179.27人、排名第7低。此外,103年底平均每平方公里執業醫事人員13.38人,排名第6,高於全台平均值6.30人。
完整的分析內容發布於台中市政府主計處網頁(統計業務 > 公務統計 >市政統計簡析)。(8/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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