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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呼籲民眾勿違規張貼廣告 違者最高可處6千罰鍰

市府呼籲民眾勿違規張貼廣告 違者最高可處6千罰鍰
市府呼籲民眾勿違規張貼廣告 違者最高可處6千罰鍰
有民眾反映西屯區大弘四街一帶有違規廣告傳單竟貼在2層樓高的電線杆上,造成清潔人員清除上的困難。台中市政府環保局西屯區清潔隊日前已派員清除,今(30)日派員巡查時已未再發現類似情形。環保局提醒民眾,切勿違規張貼廣告,違者將拍照逕行舉發,除罰鍰外,並可將廣告電話停話處分。
環保局強調,若發現張貼違規廣告,將先行拍照存證,經查證廣告行為屬實後,除依電信法第8條第3項規定,將登載電話號碼辦理停話處分外,後續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0款規定,處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累犯者處6,000元罰鍰,若再發現,則按張數連罰至改善為止。
環保局提醒,各區清潔隊皆已設置專人進行違規張貼廣告物取締及拆除相關工作,可透過檢舉電話0800-066-666 或04-22291747通報環保局取締。
(8/30*14)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環保局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6888

  • 市府分類: 環保綠化
  • 發布日期: 2015-08-30
  • 點閱次數: 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