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利工程順利推動,今(2)日市府建設局長黃玉霖、內政部營建署、交通部公路總局、行政院政務委員蕭家淇、立委江啟臣於行政院中部服務中心召開預算分配協調會議;市議員張瀞分、蔡成圭也到場關心。
東勢至豐原生活圈快速道路興建案,先前因環評程序瑕疵,經石岡居民提起訴願,訴願會撤銷原處分,市府依法停工,並暫停相關規劃設計及用地取得作業。
為提供市民一條合法安全的快速道路,並尊重訴願會決定,市府重啟環評程序,日前召開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審查;其中第3、4、5標(石岡至東勢段)部分第一階段環評審查通過,第1、2標(國道四號至石岡段)部分進入第二階段環評,將研議增加可行性方案。
建設局表示,市府將依環評審查結果調整計畫執行順序,預計107年初完成3、4、5標工程;另1、2標工程環境影響說明書將依環評委員意見修正,預計於9月底送環保局核備後,依二階環評辦理結果續辦後續建設,屆時將以延續性計畫申請108年之後的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
有關計畫經費問題,黃局長表示,中央已核定該工程104至107年度補助款,目前僅須依環評審查結果調整原預算的執行順序,不必重新爭取中央調整預算;因此該工程並無調整計畫經費問題。
黃局長強調,建設局將儘速完成3、4、5標工程,並依照環評會決議,完成1、2標工程審查程序,希望早日全線完工通車,提供民眾一條安全合法的快速道路。
政務委員蕭家淇表示,希望市府儘速完成第3標及第5標用地取得及設計,並趕辦第1標及第2標第二階段環評作業,以利整體工程順利推動;中央將視實際工程進度,配合「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4年計畫」,分年補助104年至107年共61.5億中央補助款,請市府安心儘速施工。(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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