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表示,台中市創全國之先,將教育部5歲幼兒免學費計畫的補助對象向下延伸至年齡滿2歲的幼兒,並訂定台中市幼兒學前教育補助方案,凡年齡滿2歲以上幼兒入園,比照中央5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規定。
而為確保幼兒能適應園所環境,避免申領補助後轉讀其他園所,衍生補助款請領權責單位不清問題,市府規定就讀滿1個月才可獲得學前教育補助資格,入公幼者即免繳學費;入私幼者經申請審查通過,最高補助學費1萬5000元。
針對部份家長誤以為一入園即可領取補助,教育局表示,將配合學期制,規劃10月12日至16日統一臨櫃受理園方申領補助審查作業;並請園所加強宣導,避免家長誤解。(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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