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局表示,嬰兒發現時,身上僅著一件粉紅色的嬰兒服,身邊並無奶粉、尿布等哺育物品,身上並無胎記或其它足以辨別特徵,救護人員到達後立即將該棄嬰送往附近婦幼醫護設備完善醫院,社工員也到場依法啟動緊急庇護照顧。
社會局指出,市府依照失依兒童之處理流程,替棄嬰拍照、按捺指印等,並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6、57條規定予以緊急安置,後續將協請警方釐清女嬰生母或其它親屬,並視其需求提供相關服務。
台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侯淑茹主任呼籲,女嬰親生父母儘快出面,如有經濟或其他困難,社會局可協助提供資源,切莫以身觸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暨刑法第294條遺棄罪,若有其他民眾知到相關資訊者,也請協助通報市府。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04-22289111分機38847、臺中市政府警察局 第六分局何安派出所04-23130400。(9/14*8)
聯絡人: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38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