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教育局表示,為避免校園發生霸凌事件,教育局平時已要求全市各中小學,依「教育部校園霸凌防制準則」、「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及「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等相關規定,落實校園霸凌事件的通報,最遲不得超過24小時,並即時處理。
教育局說明,私立嘉陽高中雖屬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管轄,但教育局仍積極處理,昨(17)晚已主動通報教育局該起霸凌事件,未來將持續追蹤輔導,盼與中央一起攜手營造非敵對、無威脅的友善校園氛圍。
學生如遭受霸凌,可向導師、家長反映,留言學校投訴信箱,或撥打台中市免付費反霸凌專線0800-580995(我霸凌,救救我)、教育部防制校園霸凌專線0800-200885,第一時間尋求協助。
教育局對於霸凌個案將進行輔導追蹤矯治,並要求學校成立輔導小組,積極介入霸凌、受凌及旁觀學生輔導,必要時結合專業心理諮商人員協助輔導。
此外,教育局也積極推動友善校園活動,要求全市各中小學落實並強化反霸凌觀念,明訂每學期第一週為友善校園宣導週,不僅宣導校園反霸凌,更鼓勵校園霸凌事件的旁觀者,勇敢站出來舉發霸凌行為。
教育局強調,未來盼將「修復式正義」引入校園,要求犯事者聆聽受害人感受,提出如何修補傷害,並由修復促進者追蹤後續情形,建立台中市親、師、生「凡事有商量,復合有方法」的理念,打造安全友善的教育環境。(9/18*6)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教育局鄧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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