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場說明會吸引超過60位蔣公路夜市攤販前來參加,現場攤販提問踴躍,市議員吳敏濟、李榮鴻也到場關心。另外,位於南區的忠孝夜市,經發局9月21日也利用「忠孝夜市觀光發展協會」舉辦會員大會的機會,宣導自治條例各項重要規定,忠孝夜市攤販回響熱烈。
經發局指出,此次自治條例的制訂,除參考全國其他縣市攤販自治條例訂定,更檢討了中市歷年攤販管理經驗及困境,最終以「攤販集中區」申請許可作為攤販管理基礎;未來道路範圍內,既有存在並超過60攤以上的大規模攤販區可申請攤販集中區;道路範圍外的攤販,只要是公共設施保留地或商業區等土地,並超過30攤以上,皆可依法提出申請設置攤販集中區。
市府將籌組審查小組,針對交通、環保、衛生、公安等部分進行嚴格審查,通過後方能設置攤販集中區;除此之外,設置地點鄰近住店家同意書、道路範圍內應繳納使用規費等措施,均納入自治條例內規範。
經發局強調,道路上設攤營業非屬正常商業體系運作,攤販仍應以「入店入市」為目標。目前自治條例雖尚未經議會通過,但攤販集中區的宣導說明與個案輔導工作會持續進行,也呼籲未來有意申請設置攤販集中區者,應改善攤販聚集營業產生的環境、衛生、交通等亂象,方能提升現有攤販的存在價值,創造中市美好市容。(9/2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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