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說明,「台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草案規定,台中市境內的露天貯煤場應在107年底前全面改為室內化,以減少空氣汙染;此條例因為台中市空氣品質影響及維護重大法規,環保局也將盡全力溝通,盼獲各位議員支持。
衛生局「台中市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如可盡早通過,未來若發生食安問題,規定業者24小時自主通報並下架,48小時內通報產品原材料、食品添加物及產品的進出貨廠商資料,透過法規明定將可加強食品安全管理,以維護消費者權益,為台中市食品安全把關。
另外,社會局所提出「台中市食物銀行自治條例」草案,則清楚規劃市府各局處如何互相協助食物銀行建立,例如:農業局負責收購過生農產品並提供有機食材、經濟發展局收集公有零售市場當天賣完剩餘食物、衛生局負責食品安全檢測、地稅局辦理捐贈物資減稅、教育局推動食物銀行日等,自治條例的設立可讓目前食物銀行相關機構規範更明確,達到鼓勵的目的。
「台中市攤販集中區設置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則是為加強攤販管理並提升攤販品質,改善攤販聚集營業產生的環境、衛生、交通等亂象;這項草案參考全國其他縣市攤販自治條例訂定,更檢討中市歷年攤販管理經驗及困境,最終以「攤販集中區」申請許可作為攤販管理基礎。
攤販集中區設置管理自治條例草案規定,未來道路範圍內,既有存在並超過60攤以上的大規模攤販區可申請攤販集中區;道路範圍外的攤販,只要是公共設施保留地或商業區等土地,並超過30攤以上,便可依法提出申請設置攤販集中區。
對於議會臨時會擋下多項重大民生法案的審查,新聞局長卓冠廷表示,市府尊重議會的決議,但影響民生並深受民眾關切的食安、空污管制等法案,未能即早排入並審查通過,仍感到遺憾,期盼議會能夠體察民意,儘早完成法案三讀,市府也將全力推動並溝通相關法案。(9/25*3)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
聯絡電話:04-22289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