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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民有福了!電動機車最高補助4萬4,800元

台中市民有福了!電動機車最高補助4萬4,800元
台中市民有福了!電動機車最高補助4萬4,800元
台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為鼓勵民眾使用低污染電動二輪車,並配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發佈「淘汰二行程機車及新購電動二輪車補助辦法」,再祭出加碼補助方案,汰舊換購TES核可的重型電動機車,最高可獲補助4萬4,800元,盼藉此提升民眾使用電動二輪車意願,進而減少燃油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
環保局表示,為加速台中市民汰換老舊機車,凡淘汰設籍為台中市的二行程機車並換購經由經濟部工業局認證(Taiwan E-scooter Standard;簡稱TES)核可的重型電動機車,最高可獲政府機關補助4萬4,800元。加碼補助計畫實施後,民眾若新購電動機車每輛補助8,000元,同時汰舊二行程機車者再加碼至1萬元。
另外,為照顧弱勢族群,如為台中市市民且符合中低及低收入戶者,最多可申請2萬6,800元補助。若民眾新購電動(輔助)自行車最高也可補助至1,500元,汰舊二行程機車並購買電動(輔助)自行車最高可補助至2,000元。
除台中市加碼補助外,民眾可再搭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或經濟部工業局補助款,可減少民眾購車成本,提升汰換意願。有關今年度台中市配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淘汰二行程機車及新購電動二輪車補助辦法」加碼補助計畫相關訊息及申請表單,請上「台中市綠能交通網」查詢(http://green.epb.taichung.gov.tw/),並點選「線上補助申請」下載申請表單,或撥打電話04-22276011轉66235,將由專人為您服務。(10/2*3)*環境保護局

聯絡人:台中台政府環保局空噪科賴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66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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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經濟發展,生活安全,環保綠化
  • 發布日期: 2015-10-02
  • 點閱次數: 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