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於104年3月30日訂定發布「台中市政府言論自由日紀念活動實施要點」,紀念以生命維護言論自由的鄭南榕。有鑑於過去爭取言論自由的過程逐漸受人淡忘,市府民政局特別於今日舉辦演唱會,讓現在享受言論自由的我輩與下一代,緬懷當年那段被高壓籠罩的日子。
張副市長表示,希望透過這活動一同緬懷過去先賢為言論自由的努力,將這份得來不易的自由傳承下去。
今晚的活動民政局邀請翁立友、林良歡、陳淑萍、YOYO姊妹等藝人,演唱曾被視為禁歌的舞女、熱情的沙漠、墓仔埔也敢去、月亮代表我的心「媽媽請妳也保重等歌曲,其中翁立友更帶來「思慕的人+舊情綿綿+最後一封信+放浪人生」等一系列組曲,透過這些實力派歌手美妙的歌聲,營造溫馨和諧氣氛,讓市民朋友感受兼具美妙及韻味的音樂饗宴。
市府民政局表示,台灣自1948年起施行達43年的「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嚴格監控人民一言一行。說錯話、用錯字,甚至唱錯歌。只要被舉報,囚禁、甚至以叛亂罪判死刑,時有耳聞。
直到1991年,在無數先輩先烈的抗爭之下,才廢止此臨時條款。而為了紀念當初這段可歌可泣的時光與以身命捍衛言論自由的鄭南榕,市府於去年訂定言論自由日紀念活動實施要點。(10/3*10)*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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