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這起新生兒疑遭保母虐待的案子,衛生局確認保母是雀喜家事企業社的人員,是市府核准的「家事企業社」,屬到府服務商業行為,非屬立案的產後護理之家;衛生局已輔導該業者,若有經營「收住產婦或嬰兒」等業務,宜轉型為「產後護理之家」。
台中市家暴中心主任侯淑茹說明,若該案保母對嬰兒確實查出施虐情事,將視行為嚴重程度,依兒童少年福利及權益保障法開法6萬元到30萬元,並要求保母上親職教育輔導課程4至50小時。
為確保產婦及嬰兒安全,衛生局也呼籲,民眾請選擇衛生主管機關合法立案的產後護理機構。衛生福利部自102年起也針對產後護理機構辦理評鑑,呼籲民眾要選擇安全、專業、有品質的機構接受產後照護及服務。
每年衛生局均針對轄內產後護理之家,進行全面督導考核及維護公共安全聯合稽查,並會同巿府都發局、消防局、環保局等相關單位,依相關法令規定進行檢查,檢查內容含設置標準、消防安全、建築安全、無障礙設施、廢棄物管理、飲用水安全等。
截至今年9月底止,台中市立案的產後護理機構計有22家,可至台中市政府衛生局網站(http://www.health.taichung.gov.tw/lp.asp?CtNode=4639&CtUnit=3723&BaseDSD=7&mp=108010&xq_xCat=006)查詢。(10/5*3)*衛生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衛生局
聯絡電話:04-22289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