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市政新聞 > 歷史市政新聞(6個月以前)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市府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完成一讀

台中市議會今(7)日召開第二屆第二次定期會,市府環保局制定的「台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草案)」完成一讀,送委員會審查。市府環境保護局長洪正中表示,此自治條例是依據空汙法制定,希望在4年內「管制」生媒減少使用40%,以保護市民的健康,希望議員支持。
今日市議會審查「台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草案)」時,引起議員不同意見。有市議員指出,雲林縣的禁用生媒自治條例已被中央退回,他憂心市府這項自治條例是否又會被中央退回。
市議員陳淑華則說,台中市要管制生媒自治條例的,與雲林的禁用並不一樣,且台電已經釋出善意願意配合,希望這項自治條例可以進入實質討論,交付審查。
市議員范淞育則說,希望通過這項自治條例,給火力發電廠壓力,代表市府、民意代表都重視民眾的健康,否則就是默許火力發電廠排放的空氣污染,持續危害民眾健康。
最後,議長林士昌裁示,這自治條例通過一讀,送交委員會審查。
環保局長洪正中則表示,此自治條例是依據空汙法制定,有法律的授權,內容是希望在4年內「管制」生媒減少使用40%,與雲林縣規定的「禁用」並不相同,若獲議會支持可望能上路施行,以降低空氣汙染,守護民眾的健康,希望議員支持。(10/7*10)*環境保護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聯絡電話:04-22289111

  • 市府分類: 環保綠化
  • 發布日期: 2015-10-07
  • 點閱次數: 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