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市議會審查「台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草案)」時,引起議員不同意見。有市議員指出,雲林縣的禁用生媒自治條例已被中央退回,他憂心市府這項自治條例是否又會被中央退回。
市議員陳淑華則說,台中市要管制生媒自治條例的,與雲林的禁用並不一樣,且台電已經釋出善意願意配合,希望這項自治條例可以進入實質討論,交付審查。
市議員范淞育則說,希望通過這項自治條例,給火力發電廠壓力,代表市府、民意代表都重視民眾的健康,否則就是默許火力發電廠排放的空氣污染,持續危害民眾健康。
最後,議長林士昌裁示,這自治條例通過一讀,送交委員會審查。
環保局長洪正中則表示,此自治條例是依據空汙法制定,有法律的授權,內容是希望在4年內「管制」生媒減少使用40%,與雲林縣規定的「禁用」並不相同,若獲議會支持可望能上路施行,以降低空氣汙染,守護民眾的健康,希望議員支持。(10/7*10)*環境保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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