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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保土地所有權人權益 104年度地籍圖重測10月1日起公告

市府辦理地籍圖重測作業,自10月1日起至11月2日止共30天辦理重測結果公告,並寄發重測標示變更結果通知書給土地所有權人,地政局提醒,重測區內的土地所有權人可在公告期限內前往各測區地政事務所或測區工作站閱覽相關圖籍資料,或上網至地籍圖重測公告查詢系統(http://resurvey.nlsc.gov.tw/pv/pv.jsp)確認,以確保自身權益。
今年台中市7個自辦重測區辦理面積總計808公頃,共11,134筆土地,並於10月1日起公告,地政局提醒重測區民眾把握時間前往閱覽。地政局指出,各重劃區所屬部分地政事務所及測區工作站在公告期間,除了在一般工作日提供民眾前往閱覽圖籍資料外,假日期間也提供閱覽服務,現場也將有工作人員提供民眾詳盡解說,或洽各地政事務所及測區辦公室掌握相關資訊。
而對於重測公告結果認為有疑義的土地所有權人,地政局表示,閱覽處提供申請書表格,民眾可依規定繳費申請異議複丈。至於少部分有重測界址爭議的土地,則暫緩公告,並由地政局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邀集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處承旭,待調處確定後會再行補辦重測公告。
地政局表示,地籍圖重測的結果,依土地法第46條之3規定公告期滿,土地所有權人在公告期間未申請異議複丈,或經複丈結果無誤,或複丈發現錯誤而經更正確定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依重測結果辦理標示變更登記,並將登記結果以書面通知土地所有權人,限期申請換發書狀。地政局也提醒,屆時請區內土地所有權人依照通知事項,前往地政事務所辦理換發權狀事宜。
地政局指出,台中市除配合中央9年計畫積極推動沙鹿(中心辦)、沙鹿(市辦)、外埔、烏日、太平、大雅、神岡、新社等地區的地籍圖重測外,為徹底解決長久以來台中港特定區內都市計畫樁位、地籍圖與使用現況不符的問題,地政局從102年起推動10年重測計畫,自102年到111年以分年分區分期自籌經費委外方式辦理重測。
地政局表示,103年度委外辦理的4,311筆土地重測已在今年7月辦理公告完成,而今年度辦理沙鹿區鹿寮段、竹林段竹林小段共7,752筆土地,持續積極辦理當中。(10/12*6)*地政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地政局蔡先生

聯絡電話:04-22170546

  • 市府分類: 土地建築
  • 發布日期: 2015-10-12
  • 點閱次數: 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