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指出,依據教育部「校園飲品及點心販售範圍 」規定,校園內得販售包裝飲用水及礦泉水,因此該校福利社販賣礦泉水符合教育部規定,但該校福利社因合作廠商作業疏失,以致瓶身標有某汽車旅館名稱字樣的礦泉水誤進入校園,校內福利社進貨管理有待加強。
教育局說,校方上月接獲學生家長反映後,已立即要求校內福利社全數下架該商品,並邀集相關人員召開檢討改進會議,全面清查福利社各項商品,要求福利社合作廠商加強進貨管理工作。
教育局表示,為督導轄內各級學校福利社飲品及點心販售情形,教育局每年皆至各校福利社進行輔導考核工作,若查有不符規定事項,均立即要求學校檢討改進,並複查至合格。針對該校的情況,將依教育部「校園飲品及點心販售範圍 」規定,加強督導與輔導,避免類似情事再度發生。(10/14*11)*教育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教育局朱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55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