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局表示,法律行動專車主要目的是在縮短城鄉往來時間距離,服務較偏遠地區市民,讓較偏遠市民也能有更好、便利的服務。專車服務是從今年一月開始辦理,至今已辦理10場次,實施以來廣受民眾好評,紛紛表示滿意此便捷服務。
法制局指出,因各區公所每週皆有排定法律諮詢服務,為免資源重複浪費,原則上訂定每月最後一週星期二為行動法律專車服務的固定時間。
今年度行動法律服務專車服務時間及地點如下: 1月27日(二)大甲區公所, 2月25日(三)清水區公所, 3月31日(二)龍井區公所, 4月28日(二)后里區公所, 5月26日(二)神岡區公所, 5月22日(五)和平區公所, 6月30日(二)太平區公所,7月28日(二)霧峰區公所,8月25日(二)東勢區公所,9月3日(四)和平區公所,10月27日(二)梧棲區公所,11月10日(二)大安區公所,11月24日(二)大肚區公所,12月29日(二)石岡區公所。(10/16*13)*法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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