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東勢區東蘭路上的清悠飲食店,經市府經發局聯合稽查小組多次稽查,違反非都市土地使用規定,應為林業使用卻作為八大行業用途,地政局先前依區域計畫法第21條等規定,分別裁罰清悠飲食店6萬及9萬元,但業者仍未改善或停止營業,因違規情節重大,今日市府依法前往執行斷水斷電及強制拆除作業。
今天上午約9時30分都發局會同經發局、交通局、警察局、自來水公司、電力公司及天然氣公司等相關單位,出動2台破碎機、1部焊切機具及十多人,先確認違建已切斷外水、外電,再進行整棟違章建築拆除作業,約於中午12點左右完成拆除工作。
都發局指出,此類特定違規營業場所的不法行為,對民眾生活環境和公共安全造成極大影響,為維護公眾利益,市府執行強制拆除工作,期盼不法業者引以為戒。
(10/19*12)*都市發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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