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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交協勤交維收費引發討論 林市長:參考全國通行方式 周延立法與行政面

台中市政府警察局交通義勇警察大隊,於一定規模的工程建設或舉辦大型活動時,會協助維持交通秩序,對於其中的協勤收費標準,今(26)日在市議會引發討論,有議員認為相關收費應等議會同意後始得施行;市長林佳龍表示,此收費方式可參考全國通行的方式,市府也願意對此提供相關報告,希望在立法與行政的層面上更周延。
台中市議會第2屆第2次定期會今日討論市府提案,議員楊正中、李中均關心義交支援民間企業交通維持計畫收費一事,並主張義交大隊如要向民間收費,應待議會同意後始得執行。
市府交通局長王義川表示,義交成立的目的,是為整合應用民力,協助整理交通秩序,促進交通安全,並可補足警力執勤交通勤務人力的不足。使用道路施工或辦理活動的執行單位,理應擔負維持交通秩序與安全的責任,因此在工程施工期間或活動辦理期間,為降低交通衝擊影響所付出的相關成本或費用,應由執行或施工單位負擔。
王局長指出,交通義交是依據法源規定成立,協助交通指揮、疏導與管制;而義交執勤所需費用,也由義勇交通警察大隊訂定相關收費標準,並已在台中市及台北市等地實施多年。
林市長表示,有關義交協勤交維收費方式,可針對全國各地通行的方式做探討,市府也願意對此提供相關報告,希望在立法與行政層面上更周延。
議會最後決議,由市府將交通義勇警察大隊支援民間企業交通維持計畫的收費標準等書面報告,送議會同意後始得收費。(10/26*11)*交通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交通局

聯絡電話:04-22289111

  • 市府分類: 交通運輸
  • 發布日期: 2015-10-26
  • 點閱次數: 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