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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多方著手改善空氣品質 盼4年內達到國家品質標準

為讓改善空氣品質,市府除制訂「台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草案)」,要求台電等使用生煤為燃料的污染源企業,在4年內削減40%生煤用量外,並從法規面引導,啟用健康風險評估及建置空氣品質旗幟與查詢平台等多方面措施,盼提供市民更充足生活環境相關資訊,並讓台中市的空氣品質於109年達到環保署所訂國家品質標準。
「台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草案)」今(26)日在議會定期會進行審議。市議員楊正中表示,空氣中的細懸浮微粒(PM2.5)排放除了生煤及石油焦等固定污染源外,還包含移動及逸散污染源,兩者就佔台中市PM2.5排放量的65%,市府應一併著手進行改善。
環保局表示,台中市去年PM2.5自動測站年均值為26.98微克/立方公尺,數值超過WHO標準1.8倍,市府成立台中市空氣污染減量工作小組,提出「台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並分別條訂、提高電力及鋼鐵設施空氣污染排放標準,期望透過法規的制定與引導,讓台中市的空氣品質於109年達到環保署所訂國家品質標準15微克/立方公尺。
環保局也表示,因為空氣品質惡化,勞動部訂定勞工危害預防指引,規範空氣污染指標大於500或細懸浮微粒濃度達500微克以上時,雇主應停止勞工所有戶外工作,並規範雇主應採行防護措施,及勞工待命期間薪資照給相關規定,除配合中央加強宣導「空污假」規定,保障勞工權益外,並訂定「市府所屬機關學校因應空氣品質惡化防護原則」,自今年起全面啟動校園空氣品質旗幟宣導計畫,將空品旗幟分為綠色、黃色、紅色、紫色等四色,依序代表空氣品質正常、尚可、不良、危險,分別在每日上午8時及下午1時升掛旗幟,藉此提醒做好相應防護措施,降低空氣污染對師生健康的影響。
此外,自明年開始,市府預計以3年約1億5,000億預算,逐步執行環境污染調查與居民空氣污染物的健康風險評估,同時建置交通空氣品質的自動監測站,及提供即時空氣品質查詢平台,讓市民可以隨時透過網路或手機APP掌握目前空氣品質現況。
環保局也指出,針對本市前十大區域開發工程施工作業及重大公共工程案件,包括了13、14期區域開發工程、高鐵自辦市地重劃工程、水湳開發案及捷運工程等,均列管定期查核,同時,每年固定針對機車排氣狀況通知定檢,達130多萬輛,另該局清潔車輛也已安裝了濾煙器,減低對環境的影響。
(10/26*12)*環境保護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聯絡電話:04-22289111

  • 市府分類: 環保綠化
  • 發布日期: 2015-10-26
  • 點閱次數: 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