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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秘書處首長座車依法編列預算 一切合法

市議員朱暖英今(27)日在議會關心秘書處104年度預算編列125萬元做為購買首長座車之用,他認為是否過高?對此,秘書處表示,此預算是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的104年直轄市預算共同性編列基準規定編列,且購買1800CC的公務車符合公務車使用管理要點規定。
台中市議員朱暖英今日在議會質詢時,要求市府秘書處長李如芳說出他的座車車號,對此,李處長則表示,事前已將市府公務車車號造冊,以密件送給議員參考,並希望主席尤碧鈴裁示。
隨後主席裁示,李處長可將車號寫於紙上後遞給朱議員,李處長依指示將寫有車號的紙條遞給主席,但朱議員沒等紙條到手,就說出李處長的車號。
接著,朱議員質詢,秘書處去年編列104年預算時,編列首長座車預算達125萬元,有過高的嫌疑。對此,秘書處表示,該座車為1800cc的油電混合車,依據台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公務車輛採購作業及管理使用要點,局處首長座車不得超過1800cc,座車符合相關規定。
另依照行政院主計總處104年直轄市預算共同性編列基準,1800cc之油電混合車編列基準為125萬,而該座車採購經公開招標為99萬元,亦完全符合法律規定。
且李處長也說,購買公務車的104年預算由前市府編列,並非在他任內編列。(10/27*10)*秘書處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秘書處

聯絡電話:04-22289111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發布日期: 2015-10-27
  • 點閱次數: 237